一、敏感貨物兩用物項許可證辦理指南
(一)辦理所需資料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敏感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申請表》
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(居民身份證復印件)
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樣本或授權書(辦理《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初審》的授權書)
企業主要管理負責人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(居民身份證復印件)
對外簽訂的合同副本
擬出口產品的技術說明或檢測數據報告
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的證明文件
最終用戶情況的詳細說明
其他相關文件(根據具體情況補充)
(二)辦理流程
簽訂外貿合同:與國外企業簽署相關合同。
提交最終用戶文件:由國外企業提供最終用戶說明及證明文件。
準備申請材料:國內企業根據要求準備所有申請資料。
網上提交申請:登錄系統提交申請表及相關材料。
提交紙質文件:網上初審通過后,遞交紙質版材料至商務局。
省級初審:等待省商務局的受理及初審結果。
商務部復審:初審通過后,由商務部復審批準。
審核取證:審核完成后,領取最終許可證。
(三)證書模板
根據具體項目提供的證書模板,確保與出口內容相符。